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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今年四级系统空缺职位43名。为有效解决警力紧张,充分利用可用计划,经研究批准,采取递补的方式予以解决,现公告如下:
一、递补的原则
按照公开公平、职位、择优录取、确保稳定的原则进行递补,首先公布空缺职位,明确递补范围和条件,然后按职位和成绩依次递补。
二、递补范围和对象
全市系统所有空缺职位共43个,涉及系统26个用人单位,涵盖市直和所有县市区;递补对象为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,共87人。
三、递补办法
采取以下三种方式递补。
1、职位。即报考同一职位出现空缺且有递补对象,依总成绩依次递补;报考市局侦查Ⅱ类科员A职位空缺1人,有6名递补对象。
2、特岗。报考法医、四项目职位的考生依总成绩选录(法医职位空缺31人,四项目空缺9人)报考法医有5名递补对象,报考四项目有2名递补对象。
3、按序选录。采取上两种办法递补后剩余职位(其中女性职位2个)和人员采取按笔试成绩(较后1个空缺职位出现同分数,按行测较高),分男、女排序依次递补剩余空缺职位(剩余职位不再受原职位条件限制)。
四、其他事项